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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EQC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等级划分依据
稿件来源:CVEQC 职业培训工作系统 发布日期:2012-11-12
职业技能培训等级划分依据
(1)初级:能够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
(2)中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独立完成本职业的常规工作;在特定情况下,能够运用专门技能完成技术较为复杂的工作;能够与他人合作。
(3) 高级:能够熟练运用基本技能和专门技能完成本职业较为复杂的工作,包括完成部分非常规性的工作;能够独立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级工。
(4) 技师:能够熟练运用专门技能和特殊技能完成本职业复杂的、非常规性的工作;掌握本职业的关键技术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和解决技术或工艺难题;在技术技能方面有创新;能够指导和培训初、中、高级工;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能力。
CVEQC职业技能培训各职业报考条件
初级申报适用对象(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满16周岁,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申报适用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职业)初级职业技能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以中级工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二年级第四学期学生。
3、高等、高职院校二年级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生。
4、取得中等职业院校(含中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5、已取得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能证书,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属于以中级工为鉴定起点的职业(工种),须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高级申报适用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中级职业技能证书满1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以高级工为培养目标的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五年制第八学期的学生、三年制第四学期的学生以及本职业(专业)四年制预备技师第四学期的学生。
4、取得本职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工作2年以上。
5、已取得相关职业高级职业技能证书,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技师申报适用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有关人员。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